政协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协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  更新时间:2015-07-20  文章录入:九龙坡政协  浏览量:13345]

  为进一步提高党组成员的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和决策水平,积极适应当前政协工作需要,为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增强区政协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区政协党组中心组成员为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副巡视员、秘书长,由区政协党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组长负责审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具体安排、研讨专题,并主持、指导和检查中心组学习。党组中心组可根据学习需要扩大到区政协机关各专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扩大范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二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中央、市委、区委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中央、市委、区委领导关于统战、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经济、社会、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

  第三条 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每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阅读篇目、研讨重点。同时,根据学习新的需要,适时调整充实学习内容。

  第四条 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学习,注重调研。中心组成员每月要重点阅读1至2本理论读本,坚持作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要结合实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党组成员全年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不断增强学习实效性,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篇以上。

  第五条 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内容和具体日期由组长确定。每年召开1次理论研讨会议,就新时期人民政协理论、履职方式方法等进行研讨交流。同时,根据中央、市委、区委一些重要文件的出台,及时组织中心学习组成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第六条 学习要求:

  (一)中心组成员从思想上重视理论学习,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中心组安排的集中学习,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考勤签到;中心组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向区政协主席请假并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政协工作的实际,经常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思考;除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探索地方政协为助推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探索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三)建立学习台帐,区政协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考勤、调研交流文章及其它学习成果,要作为中心学习组学习档案不断建立起来;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等都要记载清楚。

  (四)中心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政协机关党员学习培训及党支部开展的学习活动,与党员干部经常谈心、交流学习体会,定期给党员讲党课或做形势报告,形成党组中心组学习与整个政协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互动机制。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